园林景观的设计与空间结合
园林景观在一般情况下总是地形、水、植物和建筑这四者艺术的综合。因此,筑山、理水、植物配置和建筑营造便相应成为造园的四项重要内容。这四项工作都需要通过物质材料和工程技术去实现,所以它是一种社会物质产品。地形、水、植物和建筑这四个要素经过人们有意识地构配而组合成有机的整体,创造出丰富多彩的景观,给予人们美的享受和情操的陶冶。就此意义而言,园林又是一种艺术创作。园林艺术不同于音乐、绘画、雕塑等其他艺术,园林具有实用价值,它需要投入一定的人力、物力和资金。园林艺术正是以这种实用技术为基础的,成为人类文化遗产中弥足珍贵组成部分。园林既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,又满足人们的精神需要,既是一种物质产品,又是一种艺术创作。
创造空间是园林设计的根本目的。每个空间都有其特定的形状、大小、构成材料、色彩、质感等构成要素,它们综合地表达了空间的质量和空间的功能作用。设计中既要考虑空间本身的这些质量和特征,又要注意整体环境中诸空间之间的关系。
一、空间及其构成要素
间的本质在于其可用性,即空间的功能作用。一片空地,无参照尺度,就不成为空间,但是,一旦添加了空间实物进行结合便形成了空间,容纳是空间的基本属性。“地”、“顶”、“墙”是构成空间的三大要素,地是空间的起点、基础;墙因地而立,或划分空间,或围合空间;顶是为了遮挡而设。与建筑室内空间相比,外部空间中顶的作用要小些,墙和地的作用要大些,因为墙是垂直的,并且常常是视线容易到达的地方。空间的存在及其特性来自形成空间的构成形式和组成因素,空间在某种程度上会带有组成因素的某些特征。顶与墙的空透程度,存在与否决定的构成,地、顶、墙诸要素各自的线、形、色彩、质感、气味和声响等特征综合地决定了空间的质量。因此,首先要撇开地、顶、墙诸要素的自身特征,只从它们构成空间的方面去考虑,然后再考虑诸要素的特征。并使这些特征能准确地表达所希望形成的空间的特点。
二、空间的形式
园林空间有容积空间、立体空间以及两者相合的混合空间。容积空间的基本形式是围合,空间为静态的、向心的、内聚的,空间中墙和地的特征较突出。立体空间的基本形式是填充,空间层次丰富,有流动和散漫之感。容纳特性虽然是空间的根本标识,但是,设计空间时不能局限于此,还应充分发挥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。例如草坪中的一片铺装,因其与众不同而产生了分离感。这种空间的空间感不强,只有地这一构成要素暗示着一种领域性的空间。再如一块石碑坐落在有几级台阶的台基上,因其庄严矗立而在环境中产生了向心力。由此可见,分离和向心都形成了某种意义和程度上的空间。实体围合而成的物质空间可以创造,人们亲身经历时产生的感受空间也不难得到不同的感受。
三、空间的封闭性
空间的围合质量与封闭性有关,主要反映在垂直要素的高度、密实度和连续性等方面。高度分为相对高度和绝对高度,相对高度是指墙的实际高度和视距的比值,通常用视角或高宽比D/H表示。绝对高度是指墙的实际高度,当墙低于人的视线时空间较开阔,高于视线时空间较封闭。空间的封闭程度由这两面三种高度综合决定。影响空间封闭性的另一因素是墙的连续性和密实程度。同样的高度,墙越空透,围合的效果就越差,内外渗透就越强。不同位置的墙所形成的空间封闭感也不同,其中位于转角的墙的围合能力较强。
四、空间处理
空间处理应从单个空间本身和不同空间之间的关系两方面去考虑。单个空间的处理应注意空间的大小和尺度、封闭性、构成方式、构成要素的特征(形、色彩、质感等)以及空间所表达的意义或所具有的性格等内容。多个空间的处理则应以空间的对比,渗透、层次、序列等关系为主。空间的大小应视空间的功能要求和艺术要求而定。大尺度的空间气势壮观,感染力强,常使人肃然起敬,多见于宏伟的自然景观和纪念性空间。小尺度的空间较亲切宜人,适合于大多数活动的开展。为了获得丰富的园林空间,应注重空间的渗透和层次变化。主要可通过对空间分隔与联系关系的处理来达到目的。被分隔的空间本来处于静止状态,但一经连通之后,随着相互间的渗透,好像各自都延伸到对方中去,所以便打破了原先的静止状态而产生一种流动的感觉,同时也呈现出了空间的层次变化。空间的对比是丰富空间之间的关系,形成空间变化的重要手段。当将两个存在着显著差异的空间布置在一起进,由于形状、大小、明暗、动静、虚实等特征的对比,而使这些特征更加突出。空间序列是关系到园林的整体结构和布局的问题。当将一系列的空间组织在一起时,应考虑空间的整体序列关系,安排游览路线,将不同的空间连接起来,通过空间的对比、渗透、引导、创造富有性格的空间序列。在组织空间、安排序列时应注意起承转合,使空间的发展有一个完整的构思,创造一定的艺术感染力。